江西人谭某是北京一售楼处的售楼员,因冒用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4520元未归还,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一万元。 2007年1月7日,被告人谭某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某售楼处担任售楼员,在买房人韩某不知情的情况下,冒用其身份证复印件办理了一张银行信用卡,后多次使用该卡消费,欠款4520元一直没有归还。后谭某主动到案。 庭上,谭某表示认罪。“公司给我们员工集体办卡,因为我是外地的,用自己的身份证办不了,当时手里正好有客户韩某的身份证复印件,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交了复印件,一个月后卡就办了下来”,谭某。谭某称,她一直是按时还款的,后来包被偷了,办的卡也就丢了,因为没有身份证原件,无法补办卡,所以钱没有还上。“后来我意识到行为的严重性,主动找到韩某,和韩某一起去把钱还上,并主动投案”。 防骗网 www.315re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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