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日,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披露了一起虚假信用卡诈骗案,嫌疑人利用虚假个人信息,申领信用卡13张,套现近30万元。检察机关呼吁:金融部门应加大对信用卡发放和使用的监管力度。
现年27岁的刘某,2010年5月在某银行信用卡中心担任业务代表,推销信用卡。他和原来的同事徐某闲聊时,觉得信用卡有漏洞。
从2010年6月起,刘某利用自己是信用卡中心营销人员的身份,违法申办他人信用卡并套现。而徐某通过假招聘的方式,获取求职者身份信息。他还炮制了客户资料:工作单位是他编的;客户住址是他事先选好的,便于事后好收取办好的信用卡;客户签名是他代签的。徐某还买来多张电话卡号,留在客户资料表上,成为申领人的联系电话。
徐某还“细心”的将这些资料复印了一份,以便应付银行方面的电话核实。随后,他把13份办卡资料陆续交给刘某去办卡。
当银行工作人员打电话核实办卡客户资料时,一般是徐某接电话。每当此时,他便拿出早就准备好的客户资料,一一应对。如果办卡客户是女的,他还会使用手机的变声功能。通过种种欺骗手段,假资料顺利通过银行风险审核。
随后,刘某、徐某便在网上找来“办理信用卡套现”的业务电话,支付了2.5~3%的手续费后,用所申办的信用卡通过POS刷卡机进行套现,几个月套取近30万元。
2011年1月10日,银行信用卡中心负责人在审查信用卡的申办时发现猫腻,遂报案。
办案检察官称,不少银行将信用卡的发卡数纳入业绩考核,有的还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营销,办理信用卡正变得越来越容易,银行对申发信用卡的审核往往只停留在形式层面,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未进行实质审核。
银行等金融机构要提高信用卡业务质量,加强信用卡发放、使用中的审核和监管。 防骗网 www.315rex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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